这首诗写好以后,整个学院不论爱好文学还是不爱好文学的全部大跌眼镜,半天才弄明白,原来那傻×是写儿歌的,第一首是他的儿歌处女作,因为没有经验,所以没写好,不太押韵,一直到现在这首,终于像个儿歌了。
数理化英语语文都挺好,体育也凑合,补考都能及格。偶尔也有会一两个乐器的,口琴腰鼓全算乐器的话。
一夜没睡的女人,早上也没化什么妆,手里拿的还是热狗这样粗犷的食物,偏偏却吃得风姿绰约,偶尔看着旁边那个精致漂亮的小男孩,一大一小,仿佛在拍街头画报。
听到这句话,同样喝多了的沈星齐嘿嘿笑了起来,沈暮沉倒是多看了慕浅一眼。
嗯。慕浅应了一声,转头朝林淑点了点头,又顺便看了一眼仍然安然而坐的霍靳西,这才转身和林夙离开。
直至屋子里传来开门关门的声音,慕浅才一下子惊醒,抬起头来,看见背着书包的霍祁然和司机站在入口处。
而霍靳西安静地抽着烟,一如平日高冷的姿态,无人介怀。
慕浅这才渐渐看清他,三十五六的年纪,个子很高,偏瘦,一身黑色西装优雅熨帖,戴黑色细框眼镜,皮肤很白,眉目修长温和,儒雅斯文。
这首诗写好以后,整个学院不论爱好文学还是不爱好文学的全部大跌眼镜,半天才弄明白,原来那傻×是写儿歌的,第一首是他的儿歌处女作,因为没有经验,所以没写好,不太押韵,一直到现在这首,终于像个儿歌了。
怎么了?沈星齐微微挑眉,伸手放到慕浅肩头,撩起她一缕发,怕我吃了你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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