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采萱摇头拒绝,接过抱琴递过来的小被子,将他裹好,道:我回家去,家中还要人看着呢。
秦肃凛摇头,杖刑太惨了,死的时候下半身基本上已经血红一片,一开始还能叫,后来叫都叫不出了。只剩下板子打在肉上的沉闷声,抬起时还会溅起血珠。
再过两个月,骄阳满五岁,其实可以开蒙了。秦肃凛是识字的,不过当初秦府出事时他年纪也不大,出事之后就顾着照顾庆叔了,其实也没读多少书。说起来,如果秦府没出事,秦肃凛身为秦府大公子,肯定是会精心培养的,如今再不济也是个文武双全的翩翩公子,可惜命运给他开了玩笑,他完全是高开低走。不过看他样子,倒是挺满足。
张采萱清楚,她就是再嘴甜,李氏也不可能那样给她备嫁妆,除非是当初她没有闹着要搬走,房子和地就这么不要了全部给他们,那样的话,说不准李氏也会帮她备一份厚重的嫁妆。
张采萱进了厨房, 有些心烦意乱,心里慌慌地没底, 厨房里的活她都很熟练,分一半心思在上面就足够了。
要说最先用竹笋挣到银子且挣得最多的,可不就是她嘛。
今年的涂良比起秦肃凛是要忙一些的, 他不光要看着暖房, 家中的家务也要帮着抱琴做, 哪怕外头天寒地冻,出不了门,他也基本上没有空闲。他会跑过来, 张采萱实在诧异。
张采萱默了下,还是命要紧,别的都是身外物。
说真的,张采萱还真不生气,这个竹笋说起来是可以换银子,但是剥皮就是个费时费力的活,更别提还要拿盐来腌。而且他们家主要的收入不是这个,包括木耳都不是,目前是兔子,别看兔子小肉不多,但是生得快啊,张采萱不出门,其实也是在照顾那些兔子。
离他们被抓走已经过去了四天。村里的气氛很沉闷,甚至已经有人下定决心,走路都要去都城问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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