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没有闪躲,没有回避,只是转头,迎上了霍靳西的视线。
她放下酒杯,霍靳西依然只是静静坐着,手臂都没有抬一下。
昏睡中,慕浅忽然笑了一声,复又安静如初。
我参加⛩过很多次学校的作文比赛,成绩之差,让人发指。和现在不一样的是,我现在基本上能够写我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,已经到达爱谁谁的地步,但是当时落笔的时候某些词句还要考虑上面的导师们是否喜欢,这些都是小事,虽然自己心里不是很舒服,可是别人很少能发现,而且不伤害到整体的形象,就像穿了一双自己极度厌恶的袜子上街一样。不过有的时候就会想到我的观点是不是别人喜欢,或者把观点表达得委婉一点甚至换一个相去甚远的观点。
比如说,我喜欢踢球,这是不务正业吗?可能有人会说,学生的正业是学习。对。那学习足球技术算不算学习?那还不如说学生的正业就是考试得了。可是没有人会这么说,因为太难听了。
那又有什么办法呢?她叹息一般地开口,毕竟长得漂亮又不是我的错。
慕浅静静地站在窗户后注视着那丝橘色光亮,看着时间。
我上学的时候,很多人喜欢写诗。虽然诗歌在今天已经江河日下,但是我觉得还远远不够,应该发展到没有现代诗这个名词了,才算可以。
要应届大学生比要了一个处女还麻烦,首先怎么做都要从头教起,不能一上来就发挥作用,先把学校里学的都忘掉,然后忘来忘去没忘掉的可能才是很少一点有用的,最后好不容易教得能做点事情了吧,天之骄子的本色又出来了,觉得自己委屈了,觉得老板是傻逼,觉得公司太保守,觉得同事文凭太低,自己本事多大啊,开个小卖部还恨不得能上市呢。
慕浅也笑,我说了我还有第二场,你要是真有那么大胃口,那就跟着来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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